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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将关税配额外食糖纳入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管理

我国自7月1日起实行关税配额外食糖进口新规,进口商需报告进口相关信息。商务部官员日前表示,此举有助于避免食糖盲目进口。目前,我国对豆粕、大豆、橄榄油、油菜籽、鲜奶、猪肉、牛肉、羊肉等部分大宗农产品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相关大宗农产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办理本企业基本情况备案,履行进口报告义务;商务部则定期发布这些大宗农产品的进口信息。

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表示,将关税配额外食糖纳入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有利于经营企业全面、及时了解我国食糖进口整体情况,增强市场分析、判断和把握能力,适时调整进口节奏,避免集中到货和盲目进口,降低生产经营和市场波动风险;有利于政府部门加强市场宏观导向,发挥进口监测预警功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有利于食糖行业凝心聚力,良性运行,加强自律,推动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商务部支持企业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依法依规开展食糖贸易;支持现有食糖产能合理利用,维护行业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支持商协会组织发挥行业作用,引导企业有序进口,维护行业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