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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100万元!第六届泉州市政府质量奖开始申报
近日,泉州市政府质量奖评选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第六届泉州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即日起至4月30日,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可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生产经营或提供公共服务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制造业及服务业领域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成效显著。
(三)主导产品或服务质量优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在国家、省质量监督抽查中连续三年合格;出口产品的企业,其出口的主导产品安全、卫生、环保项目连续三年合格,三年内未因质量问题被进口国通报。
(四)经济效益指标居全市同行业前列,发展趋势向好。制造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以上且在泉州缴纳入库税额1千万元以上,服务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且在泉州缴纳入库税额500万元以上。企业或组织通过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能提供全国行业排名前三证明的,可不受主营业务收入和入库税额限制。
(五)连续三年无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保事故,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六)依法诚信纳税,三年内年度纳税信用级别均达到B级以上,且无达到涉税犯罪立案追诉标准或达到《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所称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准的违法行为发生。
(七)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无涉黑涉恶行为。
(八)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无其他被相关部门认定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评审标准
按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等要求进行评审。
三、奖励措施
授予获奖企业或组织“泉州市政府质量奖”荣誉称号并奖励100万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 郑萍萍
联系电话:22589325
地址: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2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