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物质水”将退出市场 商家提早消化库存
随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出台,自今年5月24日起新国标实施开始,“矿物质水”等名称将被禁用。据了解,各地不少商家已提前消化库存的矿物质水。质监部门也开始给饮用水生产企业支招,指导他们改进生产工艺,尽快适应新国标的相关要求。
为了确保广西饮用水的产品符合新国家标准规范,近日,广西质检院与广西瓶装饮用水行业协会联合举办研讨会,来自全区各地146家饮用水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就如何尽快适应新标准、改正生产工艺,以确保满足标准规定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研讨。
市场上各种瓶装饮用水种类众多,产品标准也有所区别,如某款矿物质水执行的是Q/YDJ0001S标准,一款纯净水执行的是GB17323标准,另一款矿泉水则是DB33/383-2005。广西壮族自治区质监局工作人员解释,GB开头的是指国家标准,DB开头的是地方标准,而Q开头的则是企业标准。该工作人员说,目前,我国生产瓶装饮用水的标准不一,新国标出台后,相关企业要么执行新国标,要么执行高于新国标的企业标准。这让饮用水标准更加清晰,便于企业执行,也会减少消费者的疑虑。
据了解,质监部门还推出包装饮用水检验提速“套餐”,为企业量身定做进厂原材料把关、罐装车间空气质量测试、检验技术人员培训、产成品质量检验等服务,受到企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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